國家藥監局綜合司公開征求《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檢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意見
為指導各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更好地開展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檢查工作,督促平臺企業依法履行法定義務,落實平臺主體責任,國家藥監局組織起草了《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檢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附件1),現公開征求意見。
請填寫意見反饋表(附件2),于2023年9月15日前反饋至電子郵箱ypjgs@nmpa.gov.cn,郵件主題請注明“第三方平臺檢查指導原則意見反饋”。
附件: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
2023年9月4日
附件1
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檢查指導原則
(征求意見稿)
為指導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以下簡稱第三方平臺)檢查工作,督促企業依法履行法定義務,落實平臺主體責任,根據《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藥監局組織制定了《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檢查指導原則(試行)》(以下簡稱指導原則),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指導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提供第三方平臺服務的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有關檢查組織實施、檢查機構和人員、檢查程序、常規檢查、有因檢查、檢查與稽查的銜接、跨區域檢查協作、檢查結果的處理等工作,按照《藥品檢查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要求執行。
一、常規檢查重點考慮因素
(一)首次開展第三方平臺業務的;
(二)無藥品流通行業從業背景的;
(三)經營規模大、覆蓋范圍廣、業務量較大的。
二、有因檢查重點考慮因素
(一)網絡監測、群眾信訪、投訴舉報、輿情信息等提示可能存在風險的;
(二)未能及時識別、發現、制止、報告相關風險的;
(三)未嚴格審核、管理平臺內藥品信息發布和藥品銷售活動的;
(四)既往多次檢查不合格的;
(五)管理體系與關鍵崗位負責人發生重大調整的;
(六)藥品監管部門認為需要開展檢查的其他情況。
三、檢查方式
檢查方式包括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F場檢查指檢查人員到企業開展第三方平臺業務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非現場檢查指采用網絡巡查、網絡監測、視頻電話等方式開展檢查。
檢查組可根據工作需要采取現場檢查和(或)非現場檢查方式。鼓勵各地探索“線上線下相結合”“交叉互查”等檢查方式,運用“以網管網”的技術工具豐富檢查手段。
四、檢查地點
檢查地點主要為企業開展第三方平臺業務的注冊地址及其經營場所,必要時可對相關場所進行延伸檢查。
五、其他事項
檢查時第三方平臺藥品質量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和具有系統后臺操作權限的信息技術人員應當到場配合開展檢查工作。檢查人員應當參照《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檢查要點(試行)》(附1)的檢查項目和所對應的重點檢查內容對第三方平臺開展檢查。檢查結束后,應當填寫《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檢查表(參考)》(附2),對不符合項目進行詳細描述,并由檢查組成員和企業進行現場確認。
檢查過程中發現企業違反《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的,應當依法依規處置。
來源:國家藥監局